
美國通用會計準則US GAAP,英文全稱為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是一套官方的權威性的標準組合,是企業會計人員記錄、匯總會計數據和編制會計報表所必須遵循,也是審計人員審核企業會計報表的依據。主要為美國公司或華爾街上市公司所采用。它是由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會計師協會(APB)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意見書》和《公報》中所規定的會計準則、方法和程序所組成的。
二、 美國會計準則制定機構:
美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制定由三個機構組成:
1.FASB
7名成員,每人任期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FASB通過一項新準則必須有5人或以上贊同。
負責籌款,并任命FASB委員,還要檢查FASB的工作業績及任命FASAC委員。
由16位受托人組成,每個成員任期三年,連任不超過兩屆。13人從發起組織中選出,包括
·美國會計學會(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AAA)1人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4人
·財務分析師協會(CFA Institute)1人
·財務經理協會(Financial Executives International,FEI)2人
·政府財政官員協會(Government Finance Officers Association)1人
·證券業聯合會(Securities Industry and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SIA)1人
·各種政府會計組織(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Auditors, Comptrollers and Treasurers)3人
·美國管理會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IMA)
·Government Finance Officers Association。
另外3人,2個從上市公司中選出(其中一個必須來自商業銀行界,一個來自商界),1個必須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資深官員。
3.FASAC(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dvisory Council,財務會計準則顧問委員會)
只要由20人(通常是35-40人)組成,這些人由FAF任命。是FASB與商業界和經濟界之間的聯絡機構,它對方案的優先順序及潛在方案提出建議,并對FASB在一些問題上初步立場的妥當性提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