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的消滅原因是什么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所有權的消滅原因是什么呢?
所有權的消滅原因:
1.法律行為
(1)雙方法律行為
所有權出讓,如基于贈與、買賣、互易等合同而出讓所有權。
(2)單方法律行為
所有權拋棄。
2.其他法律事實
(1)作為所有權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終止。
(2)標的物滅失。
(3)判決、強制執行、罰款、沒收、納稅等。
(4)添附。
動產因添附于他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而依法由他人取得所有權,原所有權即消滅。
所有權的特征:
1.所有權具有自權性。所有權是對自有物所享有的物權,是唯一的自物權類型。
2.所有權具有完全性。所有權是所有人對其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最完全、最充分的物權。所有人具備全面支配物的一切可能性,除了法律和公序良俗,不受任何限制。
3.所有權具有歸一性或整體性。所有權集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于一身。但又不是這四項權能在量上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性的權利。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只是從不同的角度表現了所有人自由支配的各種可能性以及權利的概括性。
4.所有權具有恒久性或者永久性。即法律并不限制所有權的存續期限,民事主體在取得所有權時也無須為其設定存續期限。
5.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權部分權能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可以通過設定他物權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同作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但所有權人并不因此而喪失其對物權的所有權,只是在行使所有權時受到一定的限制。所有權的權能分離又是暫時和有條件的,所有權之上的限制或者負擔一旦消除,分離出去的權能即回復原位,所有權即可回復其圓滿狀態。所有權的這種彈力性,有利于財產經濟效益的充分發揮,以實現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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